某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依据GB11614-2009《平板玻璃》标准进行生产和质量检测,平板玻璃的尺寸、外观质量和光学性能是出厂必检项目,所用检测设备包括钢直尺、外经千分尺、塞尺、分光光度计等,在生产流水线上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自动检测外观质量,发现外观不合格,自动报废处理。审核员查验了钢直尺、外经千分尺和分光光度计的检定合格证书,比较齐全,很满意,道谢后就离开了。
审核思路如下:
1) 组织所提供的钢直尺、外经千分尺、塞尺、分光光度计等监视和测量设备是否能满足平板玻璃生产过程所需,是否齐全充分;
2)组织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是否得到定期的维护和检定/校准,抽查检定/校准规程,是否按规定检定/校准,是否有相应的国家标准,如果没有依据的标准,是否保留作为校准或检定(验证)依据的文件:
3)现场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,状态是否完好,有无归零状态,有无检定/校准标签,是否在有效期内;
4)是否存在监视和测量设备不符合预期用途的情况,如果出现,组织以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是否确定有无受到不利影响,是否采取适当的措施;
5)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自动检测时,是否对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能力进行进行确认;内容。
6)抽查相应的检定记录、检定证书、检定报告等。